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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3-20 10:09 浏览:47
昨日赤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一份文件,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
职工购房自住住房(新建商品房、二手房)且为首套房时,最高贷款比例为70%。
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,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即二套房(新建商品房、二手房)时,最高贷款比例为60% 。
三套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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